根據沉船的大小和事件的具體位置,可以采用6種不同的方法來處理,但各種方法可以單獨使用,也可以聯合使用幾種方法稱為綜合打撈方法,取決于具體事件。
以下是對這六種方法的詳細分析:
①封閉式抽水打撈方法。
沉船破口封堵后,應先將船內的水抽出,使船浮起。
由于封堵嚴密,風浪大時難以操作,因此很少使用。
②浮筒打撈方法。
水下充氣后,用多個浮筒將沉船浮出水面,浮力大而可靠,施工方便,安全。
③船舶抬撬打撈動打撈方法。
在沉船底部使用鋼纜,用打撈船上的起重設備提升沉船。
打撈時,通常使用兩艘或兩艘以上的打撈船一起工作。
④泡沫打撈方法。
將較輕的閉孔泡沫輸入沉船艙,排出海水,通過泡沫浮力抬起船舶。
該方法避免了在沉船底部佩戴引電纜的不便,減少或避免了封閉工作,也適應了海上風暴下的工作。
⑤圍堰打撈方法。
當船沉入水深較小的水域時,可以在沉船周圍筑堰,抽出堰內的水,封閉或修復沉船,然后灌溉,浮起后拆除圍堰。
⑥充氣排水打撈法。
將壓縮空氣排入沉船艙,使沉船浮起。
簡而言之,在沉船打撈過程中,風險系數很高,因此項目經理必須具備適應能力和技術要求,不能僵化。
大多數時候,沉船打撈是通過綜合打撈方法進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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