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下切割工程主要包括水下切割鋼籠、水下切割鋼圍堰、水下切割鋼管樁、水下切割變形保護缸、水下切割灌注樁、水下切割沉船等。水下切割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特點是:準備工作多方面,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(1)調查作業區氣象、水深、水溫、流速等環境。作業前,水面風小于6級,作業點水流小于0.1^}0.3m/s。
(2)在水下切割前,應查明切割件的性質和結構特性,以查明作業對象中是否存在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質。應適當固定可能墜落或倒塌的物體,特別是在水下切割時,以防止氣管和電纜的損壞或損壞。
(3)潛水前,應檢查和測試切割設備、工具、潛水設備、供氣管道、電纜和通信工具的絕緣、水密性和工藝性能。氧氣軟管應用工作壓力1.5倍的蒸汽或熱水清洗,軟管內外不得粘附油脂。氣管和電纜應每隔5m捆扎牢固,以免相互纏繞。潛入水中后,應及時整理供氣管、電纜、信號繩等,使其處于安全位置,以免損壞。
(4)在半徑相當于水深的作業點上方,不得同時進行其他作業。由于未燃氣體或有毒氣體在水下操作過程中會逃逸并上升到水面,水上人員應采取防火措施,并將供氣泵放在上風處,防止火災或水下人員吸入有毒氣體中毒。
(5)操作前,操作人員應安全處理操作現場,并將周圍的障礙物移除。水下切割不得懸浮在水中作業,應事先安裝操作平臺,或在物件上選擇安全的操作位置,避免使自身、潛水裝具、供氣管和電纜等處于熔渣噴濺或流動范圍內。
(6)潛水切割人員與水面支持人員之間應有通信裝置。當所有準備工作準備就緒時,焊接切割人員可在獲得支持人員同意后開始操作。
(7)從事水下切割工作,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持有此類工作許可證的人員進行。